今后,拍卖、评估机构如果想对法院案件执行标的物(包括房产、车、股权等)进行拍卖、评估,以及法院委托鉴定机构,不再由部门直接指定,而是在法院摇号工作室通过摇号确定。”3月28日,新乡市发布消息,该市首家“摇号工作室”在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及12个基层法院挂牌成立。
据了解,这是该院依照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倡导的“阳光司法”理念的要求,在鉴定、评估、拍卖等司法领域的一次创新,旨在通过摇号彻底消除在委托鉴定、评估、拍卖活动中“暗箱操作”。
新乡中院专门购置了13台先进的摇号机,在新乡中院和12个基层法院全部设置了独立的“摇号工作室”。操作中,鉴定、拍卖、评估机构一律通过摇号机在全省法院委托的机构名录中随机抽选。摇号前,双方当事人及纪检监察人员提前到场;在督办人员放入号球前,由双方当事人和纪检监察人员等检查确认摇号机是否正常,排除影响摇号公正的外在干扰。摇号结束后,由双方当事人及在场人员对结果当场进行签字确认。同时,由纪检监察人员对摇号进行全程监督,对案件标的较大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在摇号时进行拍照或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