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部署“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以来,获嘉县法院积极行动,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带着深厚的感情,妥善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3月23日,该院法官奔波近三个小时,行程三百余里,远赴山西省高平市成功调结了两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农民工当场追回2000余元的工资,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陈体文、陈富贵两人均系获嘉县农民工,2009年,两人在获嘉县史庄镇包工头陈士华的工地打工,分别被包工头拖欠工资1162元和825元,经多次索要无果后,两名农民工于2月9日诉至获嘉县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按照原告提供的地址多次到被告居住的村子里查找其下落,但因为其已经举家外出多年,一直下落不明,案件审理一度陷入停滞。
“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开始以来,代院长王秀峰高度重视这两件案子,指示院里民一庭庭长任指导组长,带领主审法官多方寻找打听、了解被告的详细信息。经过多方了解,终于得知被告陈士华在山西省高平市承包建筑工程。
为了及时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3月23日上午10时,获嘉法院安排三名法官、两名法警同两名原告一起携带卷宗远赴山西。经过三个小时300余里的奔波,到中午13时左右,费了几番周折,在当地群众的帮助下,终于在一家农户中找到了被告夫妇。但是,被告陈士华的妻子十分蛮横,坚决不同意支付两名农民工的工资,企图逃避责任。
面对被告及其妻子的不配合态度,法官们耐心地向他们讲解法律政策,特别是当前全国正在开展的集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活动,希望其主动配合,接受法律文书,并和原告进行和解,但被告仍然一意孤行。最后,法官们依法向其出示了依法对其拘传的文书,于强行将其带离现场,直到这时,被告才主动答应支付两名农民工的工资,很快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两名原告在拿到工资后依法撤回了诉讼,两起棘手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法官们的辛勤努力下终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