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法院涉执案件信访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发布时间:2008-12-31 10:31:34


前 言:

   近年来,伴随着执行难问题的产生,涉执案件信访问题一直是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顽疾,久治难愈。由于种种因素,我市的涉执案件信访形势尤为严峻。面对这种形势,我市两级法院不畏难、不退缩、不逃避,而是上下一致,群策群力,勇往直前,敢于探索,试图寻求标本兼治的途径、方法,解决涉执案件信访问题。我市两级法院历经考验,涉执案件信访工作终于取得重大突破,成效显著。2008年以来,新乡两级法院党组重视,干警用力,脚踏实地,真抓实干,走访现场,听取民声,了解社情,在此类案件上狠下工夫。每起案件的责任人和具体包案领导,传真情,析法理,情理法并重;找问题,挖根源,工作细致入微。我市法院圆满解决了一批多年啃不下的“骨头案件”,终于给人民群众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下面列举几例以明之。

事 件:

   一、领导重视,申请人被真情感化

   宋桂英萍申请执行河南省华彬房地产有限公司一案,新乡市卫滨区法院执行中,因执行标的的特殊性,被执行人一直未能主动履行,引起申请人宋桂英萍多次上访。省高院、新乡中院对此高度重视,张立勇院长还专门作出批示。新乡市卫滨区法院接到上级法院责令后,立即召开党组会,认真研究解决对策,确定案件责任人和具体包案领导,并走访了宋桂英萍,向宋桂英萍了解具体情况,还勘验了现场,掌握第一手材料,把准案件脉搏,找准突破口。然后在此基础上,循序渐进,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主管副院长刘京甫同志、执行局长程更良同志、政委张明华同志多次亲临卫滨区法院听取案件进展情况汇报,提出建设性意见,与卫滨区法院的同志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对策,还三次亲自到房屋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制定多种解决方案。经过两级法院的不懈努力,宋桂英萍终于被真情感化,欣然同意将争执房屋变卖。事后,宋桂英萍明确表示:对法院多年来努力执行这个案件感激不尽,非常感谢法院领导对我的关怀,使我的问题这么快得到解决。

   二、思想工作到位,双方握手言和

   李源鹏申请执行侯国利和新乡市宇通快运有限公司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执行中,新乡市牧野区法院依法穷尽了一切执行方法和手段。对第一被执行人侯国利家进行了两次搜查,并对侯国利本人一次司法拘留,但都未能取得良好的效果。牧野区法院通过明查暗访,摸准情况,果断地对第二被执行人新乡市宇通快运有限公司的办公场所和财务室进行了查封,终于迫使公司主动履行三万元执行款。但后来两被执行人又以无钱为由未再履行判决义务,导致申请人李源鹏的母亲王改荣情绪激烈,赴京上访。牧野区法院院长魏敏同志得知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一方面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另一方面还亲自主持做当事人双方耐心的思想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王改荣理解了法院的工作,两被执行人在经济非常困难的情况下,也主动要求法院主持与王改荣协商解决。牧野区法院的不懈努力,终于成功促成了本案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想尽办法,如期履行了和解协议,李源鹏的赔偿款全部到位,使这起李源鹏的母亲王改荣上访近两年的执行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三、多方协调,努力解决社会问题

    申家祯申请执行新乡市第五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该案的问题已超出生效判决的内容,执行中,被执行人一直未能主动履行,引起申请人申家祯多次赴京、赴省上访。新乡中院党组对此极为重视,2008年3月2日下午,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伯勋、主管副院长刘京甫亲自到新乡市第五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召开由牧野区法院院长魏敏、副院长阎希斌、执行局长翁玉江、牧野区发改委主任李进军、副主任侯育才、新乡市第五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懂事长林维甫、副懂事长孙玉甫等人参加的解决申家祯信访问题专项会议,会上分析了该案存在的问题,并要求被执行人新乡市第五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从大局出发,切实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之后新乡市第五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写下了书面承诺书,承诺将按照申家祯的要求办理,以彻底解决申家祯反映的问题。申家祯对法院的工作非常满意,也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上访。就这样,一起超出法院执行生效判决内容的涉执信访案终于尘埃落定。

    四、注重和谐理念,为民解忧

    新乡市北方内燃机配件厂申请执行河南省新乡市内燃机厂欠款一案,牧野区法院于2002年1月16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先后从牧野区法院领取到为其执行到位的执行款72565.59元;剩余本金12821.08元因新乡市内燃机厂确无履行能力而被中止执行。2007年2月,新乡市内燃厂被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还债资产为零。由此导致新乡市北方内燃机配件厂厂长王晓国之妻李秀云赴京上访。事件发生后,新乡市两级法院领导都非常重视。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伯勋同志、主管副院长刘京甫同志,数次到新乡市内燃机厂的主管部门河南省第二监狱协调,最后协调来13万元,牧野区法院又从救助基金里救助其8000元。2008年3月16日,王晓国从牧野区法院领取河南省第二监狱转来的补偿金13万元及8000元救助基金。王晓国及其妻李秀云对本案处理结果非常满意,对新乡市两级法院领导表示感谢,并作出保证,不再因此案上访。该案得以最终解决。申请人还专门向法院送锦旗一面,表示感谢。

    五、迂回曲折,感动他人代还款

    冯石黄申请执行新乡市光明水泥厂一案也是个老大难案件,因被执行人经济条件的限制,一直未能完全执结,但通过执行法院的不懈努力和省市县三级联动,这起十年陈案,也得以一朝执结。1995年10月30日,冯石黄将自己的一辆141解放牌汽车以22500元的价格卖给李中彬,因新乡市光明水泥厂欠李中彬款,冯石黄同意将李中彬的买车款开成新乡市光明水泥厂的水泥,共140吨,冯石黄补差价支付给新乡市光明水泥厂1300元,以物抵债。后因新乡市光明水泥厂停产,提不到货。冯石黄随将新乡市光明水泥厂起诉。案件调解结案,由新乡市光明水泥厂自1988年6月开始分三次付给冯石黄水泥165吨。由于新乡市光明水泥厂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冯石黄向辉县市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期间,冯石黄陆续提走水泥40吨,下余水泥由于新乡市光明水泥厂停产倒闭未能提走。遂引起冯石黄多次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访。2008年3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此案定为重点督办案件,要求限期结案。接办后,辉县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责令成立专案组重点突击。该厂欠银行就高达500万元,设备全部抵押在银行;加之拖欠工人工资等,共计负债800余万元,履行债务能力明显极差。而该厂是独立法人,其主管部门辉县市张村乡人民政府又是省级贫困乡,经济条件十分有限。有鉴于此,通过省、市两级法院做工作,申请人将最初要求给付5万元的请求降到3万元,同时在辉县市法院执行局的艰苦努力下,张村乡人民政府为法院真情所感动,在财力极为紧张的情况下,拼凑了2万元,辉县市法院通过努力,为本案争取到1万元的救助基金,该案得到执结。申请人冯石黄表示非常满意。

    六、千里迢迢,解决停棺六年案

    原阳县法院成功执结了“停棺六年索要赔偿款”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2002年农历正月十五,原阳县路寨乡前大柳村村民申爱堂及其妻子别卫红在骑摩托车赶庙会回家的途中,与同村申思发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刚结婚仅20天的申爱堂夫妻当场死亡。申爱堂之父申中祥悲痛万分,愤怒之余将肇事者申思发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申思发赔偿申中祥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万余元。此案刚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申思发为逃避债务,其一家老小即全部出走,直至六年杳无音讯。期间,原阳县法院将被执行人的房屋宅基地全部作价抵偿申请人的赔偿款,同时通过各种途径了解被执行人一家的去向。由于被执行人一家与其亲戚断绝了联系,致使该案长期未能完全执结。2003年申请人申中祥领取了债权凭证。申中祥对被执行人一家的出走和迟迟得不到赔偿款非常不满,便将其子和儿媳的棺木停放在申思发家中,不予安葬;并多次上访,要求尽快结案。案件的关键是首先得找到被执行人。今年4月份,原阳县法院通过发动同村群众,终于得知申思发一家在青岛市黄岛区居住、申思发在一家企业打工的消息。原阳县法院执行人员当即立断,千里迢迢,奔赴青岛市。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一举将正在企业打工的申思发扣留并带回原阳。通过对申请人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对被执行人采取高压态势,原阳县法院终于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该协议如期履行履行完毕。申请人申中祥对法院的工作非常满意,表示将择日安葬其子和儿媳。在长达六年的漫长等待后申中祥终于得到5万余元赔偿款。这起长期困扰原阳县法院的老大难案件也终于得到了圆满执结。

    七、多方慷慨解囊,平息被执行人上访

    梁承林申请执行贾风丽赔偿款一案,新乡县法院执行中,贾风丽赴京上访。贾风丽称:市、县两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其与新乡县七里营镇敦留店村梁承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判决不公,不服判决;认为自己被他人车辆撞伤,未获赔偿,还要赔偿他人损失,并被拘留,家里农用车又被扣,公案机关却不管不问,感到冤枉。接到中央政法委的交办通知后,新乡县法院立即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此案,该案不是判决的问题,而是贾风丽未正常履行法律程序导致的结果,并决定由主管院长包案,专人负责办理此案。2008年3月份,新乡县法院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参与下,在新乡县委召开由法院、公安局、七里营镇政府及小吉镇政府参加的协调会,由政府及各涉案单位共同出资补偿了申请人的损失,并给被申请人办理了低保手续,由此该案圆满解决,当事人双方满意。

   结束语:

   有问题,要思考;有成绩,要总结。我市涉执案件信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总结原因可归结为:党组重视,领导支持,干警们吃苦在前,不计私利;秉承和谐理念,服务社会大局;牢记执行为民宗旨,真心实意为民办实事。当然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相信在党的领导下,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新乡两级法院通过共同努力,充分发挥法院的司法保障功能,转变旧观念,不断开拓新思路,探索新途径,我市涉执案件信访工作定会更上一个新的台阶。为新乡的和谐社会构建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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