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行“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努力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工作经验材料

发布时间:2008-12-31 10:23:58


   自今年5月份全省法院开展集中接访活动以来,新乡市两级法院紧密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和“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把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作为法院当前一个时期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的领导、督办下,带着对群众深厚的感情,穷尽一切办法,全力解决上访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截止目前,中央政法委、省高院交办的第一批350件各类信访案件已全部报结,结案率100%。新乡两级法院集中接访的910件各类信访案件全部报结,结案率100%。9月初,中央政法委交办的第二批40件信访案件,已办结37件,结案率达92.5%,取得了明显效果。现将工作中的一些做法和经验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一个思路

    新乡中院党组充分认识到做好集中接访工作的政治性、大局性、紧迫性和重要性,迅速把全院干警的思想统一到王胜俊院长、徐光春书记、李新民书记和张立勇院长的讲话精神上来,举全院之力,穷尽一切办法,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确保北京奥运会和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期间的社会稳定。为此,新乡中院党组确定了“党委支持、政府配合、两级法院全力以赴”的“三位一体”工作思路。具体抓好“一个办法、两个制度、三个落实、四个原则。”一个办法即,及时总结信访工作中的经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立案、信访工作管理的暂行办法》,对信访工作组织领导、工作纪律、操作程序等作了详细规定,使信访工作有章可循;两个制度即,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度。明确要求第一个接受群众咨询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有义务指导群众诉讼或帮助群众解决困难,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带领其找相关部门和人员解决,必须做到有问必接。院长接待日制度。立案庭提前排期公布接待领导姓名,通过星期一集中接访、周二至周五轮流接访的方式,及时为群众解决问题;三个落实即,落实硬件设施。在院机关大门口设立了专门的信访接待员,信访专用电话、群众休息大厅,为来访群众提供便利。落实工作人员。选派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的办案能手、调解能手从事信访工作,集中精兵强将,攻坚克难。落实工作人员待遇。院党组从工作、生活、学习等各方面给予信访工作人员关怀,解决其后顾之忧;四个原则即,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处理、归口办理、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四个原则,使信访工作做到有理有节,及时有效疏导、化解矛盾。

    二、精心组织,强化两项工作

    第一、认真作好大接访活动。坚持做到“四统一、五到位”,“四统一”即:统一接访时间、统一接待规格、统一编号登记、统一汇总上报;“五到位”即:一是安排部署到位。接访工作由党组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安排具体步骤,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二是接访答疑到位。每次接访要求全体党组成员和各业务庭室中层正副职全员参与,按照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立案、审监等业务归口接待,对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统一登记后归口交办处理;三是便民措施到位。为方便群众来访,我院在审判法庭门口张贴公告,在电视台等媒体提前向全市群众公布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专门的候访室,为群众提供休息场所,并准备了绿豆汤降温解暑。四是安全保卫到位。由于接访群众相对集中,我院制定了《集中接访紧急情况处置预案》,并注意做好接访安检工作,确保接访过程中群众及干警的人身安全。五是解决处理到位。对不能当场解决的信访案件,我院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进行双重交办,严格按照省院规定的结案标准解决处理。

第二,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度。确定立案庭负责全院信访工作,院长为全院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院长为分管部门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责任人,谁主管谁负责,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同时,不断强化“两个督办”:一是院长督办。对群众来信来函,一律呈送院长亲自阅览批示,批示后交督查室登记并交相关责任人签收,责任人必须按批示方式和时间为群众解决问题,并将结果直接报院长,经院长审核同意后方可注销被督办事项;二是信访督办。立案庭督促相关部门或人员在限定时间内办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办理的,相关部门或人员应报请院长批准延长办理时间。未经审批超期办理的,由立案庭报请纪检监察室追究责任。信访工作人员不履行督办责任的,由纪检监察室追究失职责任。从而从责任上将各部门纳入了信访工作网络,充分调动了各方积极性。

    三、多策并举,注重三个结合

    第一,信访工作与案件质量相结合。全面实行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制度,狠抓案件质量,构筑“铁案工程”,以案件质量的提高促进信访工作的良性循环。要求包案人员要站在上访群众的角度进行换位思考,带着对群众深厚的感情,对案件重新进行审查处理。凡是被中院驳回的申诉案件,上访人仍继续申诉的,由立案庭更换办案人员,调取卷宗,重新审查,做出处理;对个别已经不属于法院管辖的上访案件,本着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的态度,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如上访人郭俊英与新乡市客车厂劳动争议一案,该案自2001年起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后,郭俊英仍然不服,向省高院申请再审的同时不断上访。因新乡市客车厂已经进入破产程序,包案领导新乡中院副院长李猛多次做郭俊英的思想工作,郭最终提出要求补偿3万元,解决生活困难。新乡中院院长王伯勋同志和副院长李猛专程到客车厂破产清算组沟通协调,争取了2万元补偿款,剩余1万元因在国庆期间暂时无法到位,为趁热打铁,拿下此案,李猛副院长毫不犹豫的取出自己个人的存款预先垫付,郭俊英见状非常感动,当场表示永远不到任何部门上访,并写下保证。至此,这期长达8年的上访案彻底停访息诉。

    第二,信访工作与诉讼调解相结合。将调解工作贯穿到诉前、诉中、执行等各个阶段,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积极与律师事务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及村社、街道居委会调解组织密切合作,灵活多样地开展调解工作。在调解的同时,通过召开听证会,对经审查认定无理的上访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如上访老户徐学亮一案,新乡中院先后两次召开听证会,由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参加,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及徐学亮所在村委会委员、村民代表参加听证。听证结束后,参加听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案件当事人等对法院的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另外,对那些因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不到位引起上访的案件,包案领导邀请辖区的党政领导和社区负责人一同到受害人家中耐心细致地作思想工作,到被告人家中做其家属的工作,让他们拿一点、当地政府援助点、救助基金出一点,穷尽一切办法解决问题。如上访人王富贵、孙然申请执行一案。二人系刑事案件被害人的父母,因被告人无执行能力,补偿款不到位而长期上访。在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仍效果不明显后,王伯勋院长和刘京甫副院长多次到稳控单位新乡市开发区政府及市政法委协调救助资金,最终想尽一切办法为其解决了15万元救助资金,王富贵、孙然两人感动的含泪写下了永不上访的保证书,并让其孙子用中国传统的磕头方式向包案领导表示感谢。

    第三,信访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相结合。一是抓好“正面典型引路,反面典型警示”活动,警钟长鸣,不断增强干警纪律意识,减少信访中群众的不满情绪。二是结合群众信访中反映的违法违纪线索,加大纪律查处力度,有举必查,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三是严格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坚持每五日通报制度,对上报延时、错报、漏报的单位和部门进行严厉批评,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予以严肃处理,对因推诿、扯皮、失职等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其责任。

    四、强化责任,改进四项服务

    第一,改进信访服务认识。开展改进工作作风专题讨论,增强干警信访意识。为进一步强化责任,市中院对此次大接访案件的处理采取分流、交办、督办的方法和措施。对省院交办案件,按照“四定一包”原则进行双向交办,即由中院相关业务庭及基层法院同时包案,对不服一审生效判决或二审予以维持的案件以基层法院为主做好案件处理工作,中院负责案件的督办;对不服二审改判的案件以中院业务庭为主做好案件处理工作,基层法院负责上访人的稳控。中院立案庭负责对中院各部门、各基层法院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催办、督办,并将情况汇总,每五日定期进行通报。案件办结后,由中院立案庭统一审查,确定是否达到结案标准和要求,并报送省高院。

    第二,改进服务态度。做到“三声”、“五心”、“六个平等”,实行包案领导深入一线、亲自下访、靠前指挥,坚决杜绝有访不接、久拖不复、作风粗暴等现象。如获嘉县王明煜上访案,因刑事案件被改判无罪,赔偿款迟迟未得到支付而到省院上访反映。该案包案领导新乡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绍君及赔偿办主任接案后立即前往获嘉县法院了解情况,要求获嘉县法院在一周内将赔偿款支付到位。获嘉县法院当日即向县政府打了报告,并表示若一周内县政府赔偿款不能到位,院里想方设法也要将赔偿款支付给王明煜,使其早日拿到赔偿款。结果在一周之内上访人王明煜得到了赔偿款1万余元,他非常满意,当即写下保证书,表示以后再不上访。

    第三,改进服务时间。在做好院长接待日制度的同时,在信访工作上推行院领导电话接访和预约接访制度。外地当事人可以随时通过电话向院领导反映问题,也可以预约来访时间,增强了院长接待制度的灵活性,力争群众一次来访成功。同时,全市两级法院党组成员和办案干警主动放弃一切节假日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办理信访案件,截止目前,全市法院主要领导和办案干警,没有休息过一个节假日,许多同志都是带病工作,拔下输液器就奔赴一线。特别是“五一”和“国庆”期间,市中院全体党组成员,在王伯勋院长的带领下,全部深入到上访群众家中,积极处理信访案件,没有休息一天。

    第四,改进服务方式。变群众上访为法官下访,主动服务。市中院全体党组成员打破分工,对每一起案件进行包案和督办;各基层法院改变由分管领导包案的作法,直接由“一把手”亲自包案,加大工作的力度。案件交办后,包案领导及责任人立即调阅卷宗、研究方案、制定措施并付诸实施。全市两级法院党组成员主动带队深入到上访群众家中或所在村社,取得党镇领导和村社干部支持,做耐心细致的工作,想尽一切办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如上访人谷振江与延津县电业局劳动争议一案。谷振江因检修线路触电受伤,与电业局发生纠纷,继而长期上访要求支付工伤待遇。包案领导在调查中发现一审、二审并无不当,但为了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包案领导从“司法为民”的角度出发,耐心地对谷振江进行释法,引导其按照人身损害赔偿主张权利。同时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以及电业局沟通,最终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谷振江表示十分满意,不再上访。

    五、取得的成效

    一是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的问题,消化了一批长期上访老户,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率大幅度提高。二是稳定了大量上访群众,奥运期间,无一起赴京进省上访案件。三是查摆了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审判管理机制新模式,围绕岗位职责、司法程序、法官言行、法院管理、监督制约等方面,制定和修改完善规章制度,努力建立起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四是加强了队伍建设,工作作风有明显改善。以荣获全国模范先进法院荣誉称号的辉县市法院为代表的一大批基层法院和市中院各部门争先创优的氛围更加浓厚。五是积累了信访工作经验,建立起涉法涉诉问题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为下一步做好信访工作提供了新的经验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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