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2008年全省法院要办好的十件实事》的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08-12-31 10:16:2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2008年全省法院要办好的十件实事》的通知精神,我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紧扣十件实事,积极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严格依法办案,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公正、高效地审理和执行好每一起案件,最大程度服务民生和保障民生,较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市两级法院落实十件实事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领导重视,精心部署

   今年4月份以来,新乡市中级法院和全市各基层法院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任务分解,落实责任, 严格按照省高院关于《2008年全省法院要办好的十件实事》的通知精神,坚决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

   一是迅速传达文件精神,安排专人督查督办。省高院文件下发后,中院院长王伯勋同志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并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十件实事办理工作,要求中院各部门、各基层法院按照省院十件实事工作的性质和部门职责分工,进行相应的任务分解,明确办公室为责任部门,办公室一名同志为联络员,主管纪检、办公室的院长为责任领导,并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向社会公开承诺办理实事好事的重大意义,一定要把做好这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的大局,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增强落实好十件实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把这项工作与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实际行动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对《2008年全省法院要办好的十件实事》的任务进行分解,全力抓好落实。新乡中院根据省高院的文件精神,对落实十项实事的任务进行分解,下发了新中法发(2008)12号文件,对每一件实事都明确了责任部门和领导。同时还召开了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对报送十项实事数字和文字材料提出要求。5月份,王伯勋院长还专门听取各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工作汇报,关注落实十件实事工作的进展情况。中院办公室严格督查制度,定期对各归口单位办理实事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定期进行工作提示,认真收集文件材料,对落实好的单位及时表扬,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通报批评,有力地推动了十件实事的落实。

    三是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十件实事,方便群众监督落实情况,新乡市中级法院在新乡日报对十件实事进行了刊登,在法院审判法庭门口公告栏内张贴,在院局域网络和电子屏幕进行宣传,形成了全市法院干警人人参与支持的良好局面,得到了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关心和支持,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为确保十件实事落到实处,我市两级法院严格按照省高院的要求,把办好十件实事作为当前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方法,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坚持依法及时立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积极推行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立案 “双轨制”,当事人可以到基层法院立案,也可以到人民法庭立案。两级法院的立案大厅都安排专人负责对来访来诉群众进行引导,提供咨询,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书和举证责任通知书,方便群众诉讼。认真做好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工作,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凡符合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应当依法予以立案。今年4月份以来,全市法院当日立案4551件,法定期限内立案4551件,人民法庭立案97件。

    二是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优良传统,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各基层法院相继出台制度,选择赡养、抚养、家庭婚姻、邻里纠纷等典型案件,深入到企业、乡村、社区、学校等巡回办案,让群众全过程旁听案件庭审,提高案件审理透明度。对双方当事人在同一行政村、社区、企业、学校或当事人长期上访的案件,坚持到当地或案发地开庭审理。自4月份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巡回审判案件529件,巡回审判案件数占全部案件数的比例为8.82%,参加旁听群众7491人次。 

    三是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审理。我市两级法院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判。对一些信访难案,为使当事人服判息诉,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社区代表以及其他群众旁听,并发表意见和看法,监督和支持法院的工作。对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门口公告栏内张贴,公民持身份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就可以旁听,新闻媒体可以进行公开报道。对外委托鉴定、审计、评估、拍卖等工作全面落实制度,进行规范化管理,全程阳光操作。同时对委托鉴定、审计、评估、拍卖等卷宗加大管理力度,一律由立案庭编号,统一由院档案室管理,改变了以前这些卷宗由司法技术鉴定处单独管理容易产生问题的局面,方便了群众查找。自4月份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公开审判案件4741件,旁听群众28920人次,新闻媒体报道260次,涉外案件裁判文书上网0件。

    四是加强涉及民生案件审理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我市两级法院结合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出台了《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推动法院工作全面开展的意见》,要求全市法院妥善审理和执行好就业、就医、住房、社会保障等有关民生的案件,服务社会和谐建设。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始终做到“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为案件当事人提供一切方便。加大司法救助力度, 依法缓解免诉讼费用。同时,加大对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宣传工作力度,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制成宣传栏,置于立案大庭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对群众提出的有关收费问题一一解释,使广大群众对收费标准一目了然、清清楚楚。中院纪检监察和立案部门还就违法办法收取其他费用出台了追究责任意见,确保该《办法》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防止乱收费的情况。自4月份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实施司法救助案件233件,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用184万元。

    五是加大民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全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调解工作,要求办案人员始终坚持“全程调解、能调则调”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尽最大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同时开展办案能手、调节能手活动,增强办案人员调结案件的积极性。中院民一庭王玉梅善于调解,注意把握当事人的心理,准确掌握调解的时机,在充分运用法律的基础上以案说法,以理服人,一个月之内就调解结案22件。自4月份以来,全市两级法院民事案件调解结案1476件,民事结案4607件,民事案件调解率32.0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60%以上。

    六是认真开展集中大接访,进一步畅通涉诉信访渠道。全市两级法院及时向社会公布主管立案信访工作的副院长和立案信访部门负责人的电话号码,方便群众预约接访,对当事人的诉求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按照省院的要求,认真开展集中大接访活动,院长、各主管副院长以及业务庭长全部参加接访,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接访、统一处理,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对接访的案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处理,对任务进行分解,政治部、机关党委、办公室等所有行政服务部门都分包案件,全院所有具有审判职称的人员人人包案,形成了领导负责,全员参与、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良好局面。全市两级法院3次集中大接访共接访案件385件;截至目前已办结113件,办结率29.4%。

    七是实行有奖举报赖账户制度,加大执行力度。我们积极采取包人、包案、包片、包稳定的“四包”措施,层层签订了岗位目标责任书,责任到人,落实到案,真正做到了“人人肩上有重担,个个身上有责任”。采取对“赖帐户”、“逃债户”进行电视曝光、限制出境公示等措施,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实施突击行动,予以拘留和罚款。进一步完善有悬赏举报赖账户制度,并向社会公开承诺,对提供线索、查实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赖账户现金、财物的,以实际执行款项的一定比例给予举报人奖励。2008年1至6月份全市两级法院新收执行案件2669 件,执结  2108件,执结率42.3%;其中有奖举报赖帐户案件 0件,奖金金额0元。

    八是转变审判作风,坚持文明司法。进一步强化审判法官的审判作风建设,严肃庭审纪律,新乡中院制定《关于严肃庭审纪律的若干规定》,下发到各个基层法院和审判业务部门,严格禁止庭审中的不文明行为;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抓好《法官礼仪规范》的贯彻落实;由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对庭审活动进行突击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该批评的批评,该教育的教育,该警告的警告,该处分的处分。目前,尚未查处一起违反司法礼仪规范的行为。

    九是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院长、副院长、庭长之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广大干警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写出《廉政保证书》,交纳个人保证金,形成了责任层层分解,环环相扣的廉政建设工作网络。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廉政法规,观看市委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宣传展板,组织观看反腐录像等形式,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干警强化廉政自律意识,减少和杜绝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制定无违法违纪单位评比标准,对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进行量化考核,并与年终评先挂钩。继续推行廉政谈话制度、领导干部述廉制度、责任制定期报告制度等,使贯彻落实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同时,严格执行《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和《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纪律处分办法》,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上半年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和违反司法礼仪规范的行为。通过严格落实“条五禁令”及相关制度、措施,全市法院干警的形象得到了提升,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十是逐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向社会通报法院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中院及时与电视台、新乡日报等新闻单位沟通,对法院的工作情况和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赢得了广大市民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 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落实十件实事过程中,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有一些不足:一是少数基层法院和部门以对办理十件实事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报送材料和数字迟缓;二是部分案件由于当事人赖账、个别被执行人确实无执行能力,“执行难”问题有待进一步缓解;三是受当前形势的影响,个别上访群众稳控工作难度大;四是个别基层法院的干警在接待当事人时还存在服务意识不强、态度生硬的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继续抓好“十件实事”办理工作。以全面学习和贯彻十七大报告和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为指导,使广大干警进一步认识向社会公开承诺办理实事好事的重大意义。

二是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好审判职能任用。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审判工作,坚持从全局的高度来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刑事审判继续贯彻“严打”方针,把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积极参与平安新乡建设,预防和减少犯罪。民事审判突出搞好化解矛盾,正确适用法律,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力争“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继续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缓解“执行难”。改进和加强执行工作作风,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积极探索和寻找解决执行难的新方法,建立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扭转执行工作被动的局面。实行公开透明的执行工作制度,建立执行结案率、标的到位率相结合的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

    四是全力做好涉诉信访稳定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把化解和处理涉法涉诉问题摆到突出位置来抓,坚持矛盾化解和防范两手抓,落实包案责任制,在案件处理上要努力把工作做深做透,抓牢抓细,打“主动仗”,确保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量,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

    五是认真落实司法为民举措,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法院工作指导方针,构建审判贴近群众的司法为民机制,加强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是严格执行“五条禁令”,落实“四项纪律、八项要求”,加强人民法院干警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干警的大局意识、司法为民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开展有针对性的审判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严治院,树立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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