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这钱都借出去十几年了,本来都不抱希望了,没想到法官很快给追回来了!”近日,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依法采取限制被执行人出境措施,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当场一次性履行案款14万元。
2010年6月,关某因经营周转向周某借款11万元并出具借条,双方口头约定三个月内还清,借条未书面约定利息。借款到期后,周某多次催讨未果便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关某偿还借款本金11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关某拒不按期履行,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对关某名下财产开展线上线下全面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期间虽对关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其仍推诿拖延,拒不履行全部义务,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虽然终本了,但执行仍未停止。前不久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称关某计划赴澳门出差,需要办理出境手续。收到线索后,执行干警综合研判案情,认定限境破解该案僵局的突破口,便第一时间对接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法对关某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受限制出境措施约束,关某主动联系法院提出协商化解债务。执行干警组织双方开展调解,耐心释法明理,平衡双方诉求,反复沟通协商,关某当场一次性支付案款14万元,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