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园不“封”了

  发布时间:2026-07-02 16:06:00


    “法院不查封葡萄园,让俺安心种植,真心感受到了执行也有温度。”近日,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法院执行一起涉农资欠款案件时,采用“放水养鱼”措施,让被执行人张某吃了一颗“定心丸”。

    张某是一葡萄种植农户,常年经营特色林果种植产业。几年前,因果园管护、农资采购所需,张某多次向农资经营户李某赊购化肥、农药等生产物资,累计欠款75244元。虽说张某经营几十亩果园,应该不差钱,但其在果园种植前期投入资金较大,再加上市场因素影响,张某的果园一直在亏损状态。由于未能按期结清货款,2026年1月,李某便将张某起诉到原阳县法院。

    经过法庭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书生效后,张某仍没有按期足额履行清偿义务。李某多次上门催要,张某每次表现的都很无奈。李某憋了一肚火,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张某经营几十亩葡萄园,为啥还不起欠款?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果园探个究竟。葡萄架下,执行干警与张某坐在一起促膝谈心,向其释法析理。半天后,张某缓缓抬起头说出自己的困境和想法,希望能到秋季葡萄售卖回款后,一次性清偿货款。

    张某的这一想法,让执行干警顿觉眼前一亮。眼下正值果树春夏生长管护关键期,如果直接查封果园或许能执结案件。但会直接造成果园管理停滞、果品生产大幅减产,这样一来果园损失更大。与其“封”果园不如“养”果园,让张某安心经营管理,才是胜诉债权兑现的最大保障。

    执行干警找到李某,向其说明张某的实际困难,仔细分析强制执行的潜在风险,同时也讲清法院善意文明执行的相关政策。为打消李某的顾虑,执行干警组织二人面对面坐在一起进行协商调解。同时向张某讲明拒不履行生效文书将面临限高、失信、罚款等惩戒后果。

    经过数小时的调解,双方自愿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结合葡萄成熟上市周期,双方约定秋季葡萄售卖回款后,张某一次性全额清偿75244元欠款。一纸和解协议,既保障债权人权益落地,又保留了果园,让果农安心生产经营,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服务发展大局效果三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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