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谢谢法院了!俺养老的事总算有了着落!”近日,原阳县人民法院“法理情”交融,执结一起涉九旬老人赡养费纠纷案件,让家庭重拾温暖的底色。
许某某是一位90岁高龄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早已丧失独立生活能力。老人养育了8名子女,因赡养问题相互推诿,迟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许某某无奈之下,将子女告上法庭,要求他们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原阳县法院判决后,其子女们却一直未履行,许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承办案件的执行干警刘杰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与8名子女进行多次沟通,众人各执一词、相互指责,对赡养事宜百般推脱,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为了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刘杰召集许某某的子女进行面对面释法明理,耐心进行调解。刘杰清晰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赡养老人是子女法定义务的规定,更是为人子女的应有之义,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已生效的法院判决是违法行为,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拘留在内的强制执行措施。同时刘杰又从亲情伦理出发释法明理,让他们认识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是子女回报父母养育之恩,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孝敬父母也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
经过一番耐心调解,许某某的8名子女纷纷放下对立情绪,主动配合法院调解,很快达成赡养和解协议,并及时足额履行全部款项。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年老行动不便的实情,案款到位后,执行干警又及时上门送到老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