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接访当事人,可当事人对结果是否满意?1月8日,省法院召开“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电视电话动员大会,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出席并讲话。会议透露, 全省各级法院从1月11日至20日将出动万名法官,对万名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案件当事人的呼声和诉求。这是我省三级法院落实“三项重点工作”,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采取的重要举措。
会议强调, 回访活动要全员参与。全省三级法院的领导、审委会委员、庭长、副庭长,所有工作在立案、审判、执行一线的法官,都要按照每一名法官回访一名当事人的要求,积极参与这项活动。领导要带头走进农村,走进社区,走进企业,与当事人结对子,交朋友,既要化解“法结”,也要打开“心结”,既要调处矛盾,化解纠纷,还要扶贫救助,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回访对象包括程序中和程序已经终结的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程序中的案件主要是当事人反映强烈的久拖不立、久拖不决、久拖不执以及严重超审限的案件;程序已经终结的案件主要是案结事不了,当事人仍然来省赴京上访和多次来信反映问题的案件。同时,回访活动还要包括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案件;各级法院筛选的有信访苗头的案件;上级法院交办的案件;本辖区内重点涉诉企事业单位的案件。
张立勇要求,全省法院要按照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的要求,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在化解矛盾过程中促进社会和谐,在解决问题过程中提高司法能力。要敢于正视矛盾和问题,耐住性子,扑下身子,方法得当,真抓实干,这些矛盾和问题就一定能够得到解决或逐步得到解决,就一定能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减小到最低程度。回访人员要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处理方式,凡是能够实现罢访息诉的方法,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都可以大胆尝试。对上访人诉求合法,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解决到位,该办结、执结的积案,认真组织力量,调整思路,迅速结案,该纠正的坚决纠正,该再审的依法启动再审程序。对依法不足以提起再审或立案的“瑕疵案”,要法外处理、情理服人、取得谅解,该道歉的道歉,该认错的认错,该赔偿的赔偿,给当事人合理的答复。对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要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或予以适当补助。要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认真对待每个回访的当事人,努力解决他们提出的要求或反映的问题,坚决防止推卸责任、矛盾上交,造成矛盾的积累、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