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法院 游乐场“破冰”探望权执行案

发布时间:2026-02-05 10:29:33


    近日,延津县人民法院通过持续沟通与柔性调解,成功执结一起离婚后的探望权纠纷。案件的执结不仅彰显了执行的温情,也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对“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坚守。

    赵某某(男)与姚某(女)原为夫妻,因感情破裂经诉讼离婚,法院判决女儿由姚某抚养,赵某某享有探望权。判决生效后,姚某因情绪难平,多次拒绝赵某某探望孩子。作为父亲的赵某某无法实现探望权,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认为探望权的核心是情感与孩子的最佳利益,强制带走孩子只会造成更大的心灵创伤,激化矛盾,处理此类涉及亲子关系的案件不宜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应以疏导情绪、化解矛盾为重点。

    随后,执行干警多次与姚某沟通交流,一方面说明拒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耐心倾听其拒绝赵某某探望孩子的原因,引导其从孩子成长的角度考虑问题,理解父亲陪伴对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性。

    经过多次劝解,姚某态度有所松动,但对赵某某旧怨未了,心里充满不信任。执行干警见状提出了一个折中方案:选择一个游乐场作为见面的地点,姚某可以在一旁陪同,让赵某某与孩子在温馨的环境中交流。

    由于父女俩许久没有见过面,女儿起初有些怯生,赵某某拿出她曾经最喜爱的玩具,试图和她一起玩游戏时,女儿才慢慢没了陌生感,与父亲很快玩到一起。姚某内心筑起的坚冰,也被孩子的笑容悄然融化。

    执行干警趁热打铁,事后再次组织协商调解,双方就探望时间、方式等细节达成一致,达成书面和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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