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 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含备选对象) 公 示

发布时间:2025-09-02 11:54:28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

     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含备选对象)

公  示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方案》要求,经民主推荐、逐级选拔,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拟将以下集体和个人作为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一、先进集体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一)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现有在编人员11名,其中员额法官5名,团队负责人马兵务。2022年至2024年受理案件3153件,审结3072件,2025年上半年受理案件522件,审结414件,审限内结案率91.06%,申诉申请再审率为25.19%。新乡中院民二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作用,倾力打造“护企安商”特色党建品牌,为辖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先后涌现出多名全省法院先进个人、调研工作先进个人等先进典型,1篇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1篇论文荣获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优秀奖,1篇案例获评全国法院优秀案例,多篇案例入选省级、市级典型案例。探索构建的促进式商事纠纷柔性化解机制成效显著,调解了涉唐庄陵园公司股权纠纷、安拓公司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鸿运公司知情权纠纷等多起涉企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被法治日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承接的“执行合同”指标办理、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万人助万企等重点工作表现优异,2024年被市优化办、市委组织部评为指标先进牵头单位,2022、2023年度连续两届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万人助万企”优秀集体。团队负责人马兵务曾获评两次全省法院先进个人、调研先进个人、新乡市政法教育整顿先进个人,荣获个人三等功两次。
    (二)获嘉县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
    现有在编人员2名,员额法官1名,团队负责人张丽慧。2022年至2024年受理案件962件,审结936件,无发还改判案件。今年上半年受理各类案件213件,审结149件,申诉申请再审率为0。该法庭以“小法庭”展现“大作为”,着力打造“获法同行,嘉路平安”的法庭品牌,以走好法庭“四步棋”,打好平安“组合拳”为抓手,推动道交类案件高效化解,以扎实业绩筑牢公平正义基石,成为群众信赖的司法“快车道”与矛盾“终点站”。典型案例《保险公司“特别约定”不公,法院判决“格式条款”无效》,先后被省市法院采用,同时该案例入选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典型案例。《田某利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评为全省法院2024年第二季度优秀案例。《打呼噜也是病?保险理赔有说法》案例亦获省市法院采用,并刊载于《人民法院报》《今日说法》。团队负责人张丽慧因2023年度、2024年度考核优秀被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嘉奖,其个人业绩是法庭集体锐意进取、司法为民精神的生动缩影。该法庭以精干的队伍、过硬的业绩和创新的实践,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道路上,书写了新时代人民法庭的优异答卷。
    (三)辉县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现有人员17人,其中在编干警即员额法官4人,负责人梁泽波。2022年至2024年受理案件2609件,审结2561件。今年上半年受理案件401件,审结366件。审限内结案率99.13%,申诉申请再审率0。该庭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理念,依法开展刑事审判工作。二是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从严审理了郭某某等10人、肖某某等16人、崔某某等15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实现法律效果向社会治理效果深化拓展。三是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先后审理了付某某等16人、任某某等11人、王某某等12人、申某某等15人、李某某等11人、张某某等14人涉境外电信诈骗集团案件,有力打击了电信诈骗的嚣张气焰,其中付某某案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四是审慎审理重大敏感案件。妥善审理了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涉“原阳4.18掩埋事件”的包某某等7人重大责任事故案、涉“郑州7.20大雨”地铁5号线的赵某某等6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及郭家咀水库的温某某等3人重大责任事故案、涉“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宋某某玩忽职守案及华某某、齐某滥用职权案,实现案件平稳结案。负责人梁泽波曾被评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新乡市平安建设先进个人,荣获个人三等功两次。
    (四)封丘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现有在编干警17人,其中,员额法官10人,团队负责人丁士阔。2022年至2024年受理案件11997件,审结11758件,今年上半年受理案件2369件,审结1928件。审限内结案率96.08%,申诉申请再审率为0.54%。民事审判庭始终将民事案件审理作为第一要务,着力审判主业,树立如我在诉理念。强化府院协调联动,助推破产审判。如该院受理的河南省大富肉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受理之初面临着厂区倒闭,承租多户农民农田租金无法得到支付,农户持续信访的状况。进入破产程序后,该院依法有序推进该案程序,成功处置了破产资产,欠付的农户租金得以支付到位,政府的信访压力得以化解,市场资源得到了有效的盘活。民事审判庭不断优化司法服务,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在进行财产保全强制措施时优先选择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影响最小的财产予以保全,在办理的封丘县某商砼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冻结该公司部分账户后将影响企业参与投标及正常经营,遂向原告释法明理,后原告申请解除部分保全措施,既保证了申请人实现保全的目的,又减轻了对民营企业日常经营的影响,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2022年度被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22年度全市法院先进集体”。
    二、先进工作者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一)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李立
    李立,男,汉族,1976年10月出生,群众,现任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1999年12月进入法院工作,近三年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其中一年为优秀等次。2022年至2024年结案461件,2025年上半年结案44件。2022年至今,审限内结案率为95.25%,申请再审率为19.9%,调解率为40.46%。李立同志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职业使命感;李立同志业务能力强,提出多元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的思路,致力从源头化解矛盾,精准化解大商集团新玛特公司与新乡宏铭房地产公司房屋租赁等大型商事主体纠纷,先后劝息李贵勇、范金壻等多名信访人,使其自愿出具息诉罢访承诺书,妥善解决信访矛盾;工作质效好,自办理建工、租赁类案件以来,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案件为119起,综合调撤率为51.52%,主审案件的二审服判息诉率为80.82%;学习能力突出,提出“周周充电,月月提升”理念,每周五下午带领全庭干警进行业务学习,共计学习新出法规3部,先进资料30余篇;调研成果转化率高,指导干警撰写的《抵押物转让规则的体系解读》荣获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23年二等奖。李立同志先后被评为“河南省优秀法官”“新乡市法院系统青年岗位能手”“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多次获得通令嘉奖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二)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倪文怡
    倪文怡,女,汉族,198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政治立场坚定,严守纪律作风,从事法院工作满16年,近三年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其中两年为优秀等次。业务能力突出,紧紧围绕党组中心工作,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筹备、组织、服务院内院外重大会议百余次,保障会议顺利召开。发挥参谋助手、以文辅政作用,认真完成党组会议记录、事项督办、各类综合文稿撰写、制度修订完善等重要工作任务,建立完善党组决策事项定期通报制度,确保党组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党组各项决策落实落地。建立信息采编报送和考核制度,组织采编的多篇工作信息获省级以上领导批示、被省级以上单位采用,2022年、2023年连续被省法院、市委评为全省法院信息工作突出的个人、全市党委系统信息工作表现优秀人员。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参与组织重大活动、统筹协调服务重点工作,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万人助万企”活动中,参与制定各项制度文件、工作举措,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等各类重大活动中,主动承担综合材料撰写等工作任务,在落实省委专项巡视整改中,统筹全院上下,抓实抓细各项措施的落实整改,推动我院各项政治任务如期完成。调研成果成绩显著,撰写的1篇论文、1篇案例分析均获评最高法院奖项,撰写的1篇新闻稿件被《人民法院报》刊发。2020年度荣立个人三等功。
    (三)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宋福蕊
    宋福蕊,女,汉族,199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红旗区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员、三级法官。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勤学善钻,作风扎实。综合协调能力突出,牵头规范筹办党组会等会议数百次,严格审核全院文稿,狠抓党组决策督办,推动重点事项100%落实。以文辅政成效显著,独立或牵头完成综合性材料上百篇,主笔的法院人大工作报告连续三年获全票或高票通过审议。办案质量效率较高。入额以来独立承办民事案件435件,审结428件,无一案件上诉,审限内结案率99.77%。调研总结能力优异,在红旗区法院被最高法确定为“薄弱院”后勇挑重担,深度提炼“脱薄”经验,撰写多篇高质量信息获广泛采用:撰写的《聚焦“管人、管案、治源”着力实现“脱薄、向强、争先”》被最高人民法院内网采用,“三色治理”化解物业纠纷等经验在《人民法院报》《法治日报》宣传推广,《改变,恰逢“脱薄”时》被《人民法院报》转发,多篇信息被河南省高级法院转发并获省市人大报告采用,牵头拍摄的脱薄工作宣传视频被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采用发布,有效提升了法院形象,为争取理解支持创造了良好条件。2022年、2023年、2024年连续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获评优秀,2025年获新乡市委组织部“三等功”。
    (四)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侯丽芳
    侯丽芳,女,197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一级法官。2022年至2024年结案866件,今年上半年结案131件。2022年至今,上诉率为9.59%,审限内结案率为98.38%,申诉申请再审率为1.22%,调解率为28.4%。办案效率高,在牧野法院工作20年以来,从书记员到审判员、副庭长、庭长,一直坚持在审判一线,共办理各类案件近4000起。业务能力强,自担任立案庭负责人以来,认真负责,踏实履职,积极践行诉源治理理念、将调解工作做实做好,将坚持立案登记制与实质性解决相结合,牧野法院诉讼案件数量持续平稳下降,2023年及2024年,牧野辖区万人起诉率在全市十二个基层法院中最低,对全区社会稳定工作做出贡献。撰写的法律文书多次被评选为上级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对院里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完成,文书上网率高达95%以上。庭审直播、案例报送、调研工作方面总是超额完成任务。调研能力突出,结合审判实践撰写的调研文章《乡镇人民政府行政诉讼败诉问题研究》曾获法治河南乡村论坛三等奖。2023年度考核优秀被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给予嘉奖一次。
    (五)原阳县人民法院陈天宇
    陈天宇,男,汉族,198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原阳县人民法院太平镇人民法庭三级法官。2022至2024年审结案件2412件,年均超800件;2025年上半年结案539件。其案件上诉率仅1.09%,申诉申请再审率0.33%,审限内结案率达99.93%。办案效率高,2022年冬,他高效处理12名农民工欠薪案。看着冻裂的双手,他立即联系欠薪公司,连夜梳理证据,三天内开庭,判决生效当日即督促公司将38万元工资发放到位,让农民工安心过年。业务能力强,陈天宇是审判业务的“拼命三郎”。他善用“绣花功夫”化解矛盾。处理尹某与李某的移民家庭纠纷(涉及5起案件)时,他多次上门倾听,既讲法理,又唤起共同记忆,并邀请老支书协助,最终促成和解,赢得“陈法官懂咱移民的苦”的赞誉。处理新乡瀚海公司与韩某车位纠纷时,他亲赴现场丈量,发现交付车位比图纸窄10公分。他当场为双方算账分析利弊,促成当场和解。他用2400多起案件的公正处理传递法律温度,以十年坚守诠释新时代基层法官的忠诚与担当,如一棵扎根乡土的白杨,默默守护一方安宁与正义。2022年获评“优秀共产党员”、“原阳县新长征突击手”,2023年蝉联“新长征突击手”并当选“优秀法官”,2024年再次获评“优秀法官”,带领团队荣获“全市法院标兵集体”,同年获新乡市委组织部嘉奖。
    (六)长垣市人民法院郭士龙
    郭士龙,男,198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文化,现任长垣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恼里法庭负责人、一级法官。2022年1月至2023年2月在长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期间负责网络拍卖及疑难复杂案件处置工作,其所带领网络拍卖团队共上拍土地、房产、车辆等标的物共769处(批次),涉及案件262件,成效额度超1.5亿元,成交率近60%,节省佣金近6万元;2023年3月至2024年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345件,审结1345件;2025年上半年受理各类案件514件,审结462件,上诉率1.60 %,审限内结案率99.37%,申诉申请再审率0.32 %,调解率62.03 %。郭士龙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听从院党组的指挥,依法公正履职,兢兢业业,业务能力强,创造性使用“调、保、立、审、执”五位一体工作模式,2023年至今,恼里法庭平均办案用时控制在30天以内,让高效优质的司法司法服务真正服务辖区群众和企业。郭士龙同志2018年2月因2017年度执行工作表现优异获得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嘉奖;于2019年2月和2020年2月被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三等功荣誉;于2020年8月因在2016年至2018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记被中共长垣市委记三等功一次;于2024年3月被中共长垣市委、长垣市人民政府评为长垣市县域治理“三起来”先进个人;2024年9月,因2023年度考核优秀,被新乡市委组织部给予嘉奖奖励;2024年3月,被评为2023年度全市法院办案标兵称号;2024年5月和8月先后被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第一、第二季度办案标兵。
    (七)延津县人民法院朱铃铃
    朱铃铃,女,198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延津县人民法院东屯人民法庭负责人,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法官。2022年至2024年受理案件926件,审结912件,今年上半年受理各类案件109件,旧存27件,审结110件,上诉率8.33%,发改案件1件,调解率30.91%。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4.59%,申诉申请再审率为0,办案效率高,业务能力强,先后两次被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调解能手,多次被延津县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所在的团队被授予延津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整治大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先进集体,同时被延津县人民法院授予“先进集体”,曾所在的魏邱人民法庭被市法院评为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其工作纪实被法治日报、新乡市妇联进行刊发,党建网、学习强国、中工网等进行了转载。调研能力突出,撰写的《关于民间借贷利率规则的问题研究》被河南省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评为三等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中事实审与法律审问题研究》获河南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讨会优秀奖,其个人被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2019年度全市法院调查研究工作先进个人”。
    (八)卫辉市人民法院郭文利
    郭文利,女,汉族,197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卫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一级法官。2022年至今,审理案件1098件,审结1087件,上诉率为1.91%,审限内结案率为100.00%,申诉申请再审率为0.39%,调解率为31.14%。业务能力强:2022年,她主审案件212件,2023年主审案件325件,2024年主审案件376件,2025年上半年主审案件192件,案件质效长期位于前列。她担任立案庭庭长十多年来,始终坚守岗位,带领立案庭的工作人员把窗口立案、网上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跨域立案拧成一股绳,全力做好司法为民“第一站”。调研能力突出:她是“诉源治理”的急先锋,带头梳理实践,推动建立了科学、规范、高效的调解制度,有效提高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调解成功率。2022年引导2930件案件进入诉前调解,2024年跃升至3861件,法官压力显著减轻。她潜心研究速裁程序的规律和优化路径,牵头制定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常见案由的简化裁判文书模板,深入研究类案裁判规则,推动类案“简程序不减权利,提效率不降质量”。案件质量过硬:她时刻牢记:“人民”二字就在法徽中央。在立案窗口的方寸之地,在案件调解的细语之间,在速裁法庭的高效运转中,她用专业、耐心和一身正气,将司法的严谨与温度,一点一滴融进群众心坎,2018年获得省院信访工作先进个人,2022年、2025年连续荣获新乡组织部授予的“三等功”。
    (九)封丘县人民法院张辉
    张辉,男,198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封丘县人民法院冯村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业务能力强。2022年至2024年,审结案件900余起,2025年上半年结案152件。2022年至今,上诉率7.12%,审限内结案率98%,申诉申请再审率0.2%,调解率32%。办案效果好。在审理一起涉80余户村民权益的某村河滩地葡萄园承包地纠纷中,既解案件法结,又解群众心结,避免了可能发生的群体暴力,以该案例制作的微视频《法理情》获河南法院2023年“豫法杯”二等奖。参与社会治理效果好。2023年6月份,该同志针对法庭辖区内发生的系列土地纠纷,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解决纠纷的司法建议,将30余起土地纠纷予以化解。2024年6月份,针对审理案件中发现的事故路口未安装红路灯问题,向交管部门发出综合性司法建议,推动排查20处存在风险隐患路口并整改落实,司法建议工作被法治日报和人民法院报宣传报道。法治教育效果好。2022年以来,通过新媒体发布典型案例20余篇,4篇被豫法阳光发布,阅读人次累计已达250000+人次。校园普法12场,累计听课学生20000余人次,辖区内未成年人侵权纠纷显著下降。调研能力突出。撰写的《司法建议融入社会治理路径功能实证研究》被中国行为法学会评为优秀奖。2017年度荣获个人三等功,2021年荣获全市人民法庭工作表现突出先进个人。2024年1月,冯村法庭“一点双向+全方位源头解纷工作法”被评为全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三零”创建工作先进典型。
    (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张征
    张征,男,汉族,1982年8月20日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三级法官。2023年10月入额起至2024年12月结案787件,2025年上半年结案(第二季度外派驻京出差)157件。2023年10月入额起至2025年6月,上诉率为1.28%,审限内结案率为100%,申诉申请再审率为0%,调解率为32.45%。2023年2月获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2024年8月获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市法院第二季度办案标兵,2024年9月新乡市委组织部给予嘉奖,2025年4月新乡市委组织部给予嘉奖。张征同志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全力以赴把事实查清、道理说清、法律讲清,推动更多纠纷在“我”手上结清,把“案件到我为止”做到极致。张征同志曾审理了一起关于房屋买卖纠纷的案件。原告提起诉请,要求被告返还购房款,经初步审核证据后发现,两原告中有一原告并不适格;涉案房产也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商品房,是开发商为了支付工程队工程款而“抵账”的工抵房,且房屋产权仍在开发商名下。合同效力也存疑。结合掌握的事实,通常可以按照原告不适格不符合起诉条件,裁定驳回起诉处理。但是,实质上并没有化解双方的纠纷,同时也给身处外地的原告增加后续诉累。经过多次与原被告进一步沟通,最终,被告同意先行支付部分款项,后续款项两个月后清偿完毕。这个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原被告也都满意。
    (十一)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王玉红
    王玉红,女,汉族,1985年1月出生,群众,现任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三级法官。2023年9月该同志被任命为审判员,10月起开始审理民商事案件。2023年10月至2024年结案326件,今年上半年结案128件。2023年10月至今,上诉率为5.35%,审限内结案率为99.32%,申诉申请再审率为0.49%,调解率为37.61%。该同志既办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传统民事案件,又办理各类商事案件,案件类型多样且复杂。该同志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把实质性解决纠纷贯穿案件处理全过程各环节,工作实绩数量多、质量高、效果好。2024年度受理民商事案件281件,审结271件,结案率96.44%,上诉率为5.97%,审限内结案率为98.89%,申诉申请再审率为1.005%,调解率为32.96%。2025年上半年受理民商事案件155件,审结128件,结案率82.58%,上诉率为3.97%,审限内结案率为100%,申诉申请再审率为0%,调解率为50.39%。以专业高效的业务能力赢得了全院同事的一致认可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彰显了新时代法官的责任与担当。2024年度被评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2024年度第三季度被评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2024年度荣获嘉奖奖励,2025年度第一季度被评为全市法院调解能手。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新乡中院政治部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日至8日
    联系方式:0373-2731125
    通信地址:新乡市牧野区宏力大道东段400号
    电子邮箱:xxfyw@163.com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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