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获嘉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不畏路途遥远,从黄河北岸到天山脚下,跨越2800公里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博乐垦区人民法院协同执行,成功为一民营企业追回执行案款15万元,以实际行动为“暖商护企”写下生动的注脚。
申请执行人河南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双河市某餐饮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获嘉县法院执行干警依法采取财产网络查控、冻结银行账户、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等一系列措施,却仅仅扣划被执行人25414元,剩余欠款未执行到位。
2025年4月初,执行干警获悉被执行人双河市某餐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某在博乐市的线索后,一场跨越2800多公里的异地联动执行就此展开。
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博乐垦区法院的协助下,执行干警通过蹲点排查,最终锁定被执行人双河市某餐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某的行踪,4月23日成功将其传唤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博乐垦区法院。
翟某被传唤后,执行干警耐心地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告知拒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在法律的震慑下,翟某终于认识到逃避执行的代价,当场表示愿意筹款履行义务。
最终,经过执行干警的一番调解,双方当事人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翟某当场履行案款15万元,剩余款项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至此,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