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是被执行人的父亲,我来替儿子还钱了!”近日,河南省延津县人民法院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时,经过释法析理,被执行人张某的父亲主动替儿子履行判决义务,将70万元执行款送至法院。
张某向秦某借款70万元,由于秦某到期未还借款,张某将秦某起诉到延津县法院。经法院调解,张某表示愿意偿还秦某70万元借款及利息。调解书生效后,张某仍拒不履行,秦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前往张某家中调查时,发现张某不在家中,只有其父亲在家,于是执行干警向其释法析理,并讲明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法律后果,希望其劝儿子依法履行法律义务。
2月7日上午,张某的父亲用纸箱抱着70万元现金来到延津县法院,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申请人自愿放弃利息,完成了70万元的还款手续。至此,该案件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