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为来省法院打官司的特困当事人解决食宿问题的通知》

河南让打官司的困难群众有地方吃住

发布时间:2009-12-17 08:36:55


   昨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法院)出台《为来省法院打官司的特困当事人解决食宿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凡到省法院开庭的特困当事人,均解决食宿问题。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在谈到该举措出台的初衷时说:“人民的法院就是要为人民司法,我们要让打官司的困难群众有地方吃,有地方住。”

为更好地服务当事人,解决到省法院开庭、听证的特困当事人开庭期间的住宿就餐问题,省法院专门腾出房间,修建成宿舍,安排了床位。

《通知》规定,特困当事人就餐实行一次性补助的办法,补助开庭当天的就餐费用,如当天庭审不能结束,可增加住宿天数和就餐补助。

据悉,《通知》的出台并非偶然。在7月召开的全省法院“调解年”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张立勇说起他碰到的一件事情:“去年冬天的一个晚上,我散步时遇到一名当事人,为了参加省法院第二天8时的开庭,他提前一天就从信阳往郑州赶,因为舍不得花钱住宿,就睡在立交桥下,看了令人心痛!”会后,省法院专门进行了调查,了解到由于一些当事人地处偏远,交通不便,需要提前一天出发才能赶上次日的开庭;许多当事人由于家庭特别困难,只能住在候车室里、立交桥下或法院院墙角落里;有一些为了打官司已经倾尽所有的当事人甚至只能啃凉馒头充饥……省法院党组立即指示相关部门行动起来,切实解决困难当事人的食宿问题。

当事人老刘得知省法院出台的这一举措后,欣喜地说:“到郑州开庭,最发愁的就是吃和住了,省法院为我们想得太周到了,让我们心里暖和和的。”

责任编辑:景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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