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以来,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从改革入手、从管理起步,本着向改革要效益、向管理要水平和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一流的奋斗目标,通过大胆革新、不断实践,逐步形成了一套机制健全、运行健康、效果明显的法院审判、执行、管理体制和模式,带动了法院以审判和执行工作为主的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司法综合能力得到明显增强,司法为民宗旨得以全面贯彻。
以审判组织和业务监督改革为司法公正切入点,全面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
审判业务能力是司法能力中最核心的内容。该院除加强干警日常业务培训和庭审技能锻练外,近几年来主要在涉及审判业务的权力机构、辅助机构、监督机构进行了改革,创新设立了案例指导制度。
冲破阻力改组审判委员会 该院原有的审判委员会委员部分学历较低、综合业务能力不高,讨论案件的总体质量达不到社会对司法公正的渴求。该院党组冲破各种阻力从法官队伍中选出6名第一学历为法律本科以上、综合业务素质较高、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进入审判委员会,免去了部分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结束了已往审判委员会委员中从无第一学历为法律本科、无研究生的历史。同时打破了审判委员会委员必须为班子成员、业务庭庭长的惯例,选拔了一名业务精通的一般法官进入审判委员会,使该院的审判委员会人员素质构成发生了质的变化,讨论案件的理论深度和法律适用能力也有了质的飞跃。
设立审判委员会辅助机构—案件评议委员会 该院还从法官队伍中选拔了9名第一学历为法律本科、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官成立了案件评议委员会,作为审判委员会的辅助机构。其职责有六项:委员受院长指派,对审判和执行工作以及个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涉及规范审判和执行工作等业务方面的决定进行调研,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涉及疑难和新型案件进行探讨;委员列席审判委员会,对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可以发表参考性意见;委员对发还改判和再审改判案件进行初评,对接受听证的案件发表参考意见;委员会定期组织研讨会,对审判理论和实务进行研讨,并定期开办法律讲座,指导干警审判业务学习。它的设立,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审判委员会在许多工作上的不足,成为审判实践中链接业务庭、审判法官和审判委员会的纽带。
建立发还改判等案件听证制度,对案件质量进行通盘监督 过去,发还改判案件无人过问、通过审判监督纠正差错的案件无人追责、执行等案件引起群众不满而上访的案件无人认真分析原因,面对这“三无”现象,该院从2003年起,建立了发还改判等案件听证会制度,将发还改判案件、审判监督纠错案件、各类信访上访案件列入听证会范围,在听证会上可以对相关审判执行人员进行质询和问责,相关审判人员应就原案件处理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进行说明。听证会一个方面作用是总结审判经验,帮助干警提高业务素质;另一方面则起到警示作用,通过确定差错案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警示其他干警。
设立典型案例指导制度,统一裁判尺度 针对基层法院案件类型多、错综复杂的实际情况,该院还设立了典型案例指导制度。将审判委员讨论通过的或合议庭决定的具有新颖性、典型性、复杂性等案件以院办刊物《审判研究》形式予以公布,评析证据、深挖法理、明晓裁判依据,使这些案件的裁判方法论得以成为指导实践的范例。在公布这些正面典型案件的同时,还将通过听证会确定的瑕疵案件或差错案件,加以整理分析,以院内通报的形式通报全院,警示全院干警避免再犯类似差错。
司法能够公正就是最大的司法为民。该院审判委员会坚持议案和议事相结合,5年来不仅高质量地讨论了大批疑难重大案件,展示了人民法院的法律适用功能和调节社会功能,而且通过总结审判经验,在更高层次上指导了审判实践。听证会制度实施4年来,共召开会议16次,听证案件138 件,确定差错案件24 件,下发听证通报16期,公布了24 件应当警戒的案件,追究了19 名审判人员的相关责任,有2名审判人员因此被调离审判岗位。在内部刊物《审判研究》上公布了26件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和15份优秀裁判文书,刊载了60余篇我院干警撰写的审判理论文章。该院五年来审执结案件22607件,2003年上级法院发还改判案件为137件,2006年为33件,四年间发还改判率同比下降73%,案件总体质量名列新乡市法院系统第一名,同时共有8份裁判文书被新乡市中院或省高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该院审判改革的措施以及成效,也多次被《人民法院报》和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予以刊载,省内多家基层法院曾来我院参观学习。
以突破执行难为树立司法形象着力点,开创驻乡执行模式先河
辉县市人民法院每年审理案件5000件左右,接近新乡市12个县市区案件总量的四分之一,相对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就比较突出。该院从2003年就开始对执行工作进行初步研究和摸索,尝试了第一次驻乡执行;2004年采取了执行局和法警队联合执行机制,加大执行威慑力,防止和处理暴力抗法事件;2005年在执行局内部实行了按案件区域不同划分专门执行组的办法,分区执行,提高执行效率,使每位干警对责任案件做到被执行人熟悉、住宅熟悉、路途熟悉;2006年在各种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该院大范围地采取并实施了驻乡集中执行新模式。
他们将全市划分为东、西、北三个执行区域,抽调了执行局、法警队、各业务庭部分人员共80名干警参与驻乡集中执行;三个片区均由两名党组成员带队并任片区组长,全部借住乡镇政府空房打地铺住宿,每区负责7个乡镇执行案件,化整为零,对执行积案各个突破;每个片区又设四个执行小组,增强灵活性和整体执行协调作战能力。各执行片区每日制作执行工作进展情况黑板通报,每区设置一名专职信息统计员,统计上报有关执行数据。研究室办理了《驻乡执行战役快讯》专题期刊,两天一期,共出刊47期10万余字,通报各战区及每位干警结案数据,采编经典执行案件,讴歌执行干警可歌可泣事迹,总结传递交流各区执行经验等,有力推进了驻乡集中执行工作快步进展。去年,驻乡集中执行共三次,历时142天,共执结案件1407件,执结标的1967万元。积案执结率为92%,新案执结率为84%,执结案件总量和执结率均位于新乡市法院系统前茅,实现了收结案的良性循环。年内收到人民群众和当事人送来锦旗40余面,感谢信20余封,人民群众敲锣打鼓来法院机关门口表达谢意4次。
面对“执行难”这一多年困扰法院的大难题,该院采取驻乡集中执行这一新模式,是适合基层县域较大、便于就地办案、节省人力物力的一种执行新方法、新模式。 一是避免执行干警在市区和乡镇之间来回奔波,浪费了许多有效时间; 二是能够克服平时下乡找不到人,不得不留下传票就走,而大部分被执行人却不主动来法院说事造成空跑趟的弊端;三是便于传唤双方当事人,更便于进行执行和解;四是执行干警办案注意力更加集中,能够静下心来思考和商讨案件执行有效方法,效率也比平时高出好多倍。
驻乡集中执行模式,打破了我院执行工作过去以驻守机关为主的传统习惯,开创了全省基层法院执行新模式之先河。该院执行下基层、执行依靠群众、执行贴近群众的驻乡集中执行模式也得到了辉县市委、新乡中院、新乡市委和省政法委有关领导的肯定。去年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该院被评为全省执行工作先进法院(新乡地区唯此一家)。
以管理改革为保障,五种体系抓整体
面对基层人民法院大多面临受机构设置、职能限制,行政部门和业务庭室相互隔离,没有一个既分工又合作的综合队伍管理和考核业绩体系等状况,几年来,该院将各项工作进行合理分解,科学分工,目标量化,形成了五种管理体系模式。通过付诸实践,科学地整合了司法资源,通过严格管理,使审判和行政管理水平有了质的飞跃,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长足发展。
五种管理体系为政治思想管理体系(政治思想教育、作风建设、纪律监督教育、业务培训等由政工科、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根据各自职责,拟订年度计划,组织统一实施,并统一考核)、案件质量管理体系(以立案庭、纪检监察室、审判监督庭为主,形成审判流程管理、合议庭评议案件、案件评议委员会讨论疑难案件制度为核心的动态管理,与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和发还改判案件听证制度为核心的事后监督相结合体系)、司法宣传、调研、信息工作管理体系(将司法宣传、信息、调研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百分考核,建立起以研究室为中心、以各单位兼职司法宣传员、调研员为成员的宣传、调研群体网络)、后勤保障管理体系(以行政科、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构成后勤保障体系,从财政、基建、装备、档案、文印、车辆上保障审判工作需要)、百分考核管理体系(科学设置考核标准,将全体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量化分解为百分。考核序列分审判序列、执行序列、后勤服务序列,作为年终奖罚依据)。
五种管理体系的有效运作,使法院管理从传统的“凭印象”、“靠人缘”的“人治”管理模式走向现代化、数字化的凭实力、靠业绩的制度化管理模式,打破了晋升凭资历、评先平均分配指标搞平衡的传统做法,极大提高了管理水平,充分调动了全院干警的积极性,也使该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不斐的业绩。五年来,该院在国家、省、市、县新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8000余篇;最高法院、省、市、县领导机关采用我院信息500余条;调研文章和案例编报被采用314篇;司法宣传、思想宣传、信息、调研、案例编报工作连续五年位于新乡市法院系统第一名,连年被河南省高级法院评为先进单位;共做好人好事260件;先后有1个部门荣立集体二等功,10个部门荣立集体三等功,41个(次)单项工作被省市法院或市委政府评为先进;5名干警荣立个人二等功,18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 62 名个人被省市法院或市委政府评为先进并表彰;辉县市对国家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满意度进行民意调查统计显示,我院满意率为98.3%,位居政法机关第一名;该院5年来荣立集体二等功两次、集体一等功一次,2005年被河南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06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县(市区),并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