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法院 执行干警快速出击 被执行人无处遁形

  发布时间:2022-07-08 11:33:13


   “喂,是金法官吗?我得到宋某的线索了,他在原阳法院开庭了......”,7月5日,执行干警金阳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后,立即组织执行干警冒雨前往原阳法院。

   原告娄某与被告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延津法院判决被告宋某偿还原告16500元违约金及利息。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应尽的义务,原告向延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采取一系列执行措施,但宋某躲避执行,玩起了失踪,使案件执行暂时被搁浅,就在案件陷入僵局时,法院执行干警接到了申请人提供的线索。

   当天下午,执行干警在原阳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静静蹲守,开完庭的宋某刚走出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的那一刻,便遇到等候多时的执行干警,执行干警向其说明来意后将宋某传唤至延津法院。

   经过执行干警对其给予耐心的思想教育,宋某表示将尽快履行法律义务。由于没有钱用来还债,宋某便主动将自己的车辆开到了法院,并表示:“自己马上去筹钱,待还完欠款后,再来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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