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晨光: 二十载执行岁月初心未曾移

  发布时间:2021-04-09 18:02:54



     从24岁的“新兵蛋子”到43岁的执行局长,王晨光在执行岗位上摸爬滚打了二十个年头。二十年间,王晨光获得的荣誉证书已经堆成了小山,《新华社每日电讯》、《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中央、省、市媒介先后多次刊载了他的先进事迹。王晨光正是用他风雨兼程的二十年、用他披荆斩棘的二十年、用他永在路上的二十年,书写了无愧于金色华年、无愧于伟大时代、无愧于党和人民的执行篇章。

     2001年,身为人民教师的王晨光因为内心极其崇拜羡慕人民法官的“正义凛然、一身正气”,通过统一招录来到获嘉县人民法院工作,完成了从人民教师到法院干警的华丽转身。从进入法院的那一刻起,他就暗自发誓,要干就干出点名堂,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就一定要做一个为民司法、守护正义的好法官!

进入法院后,王晨光被分到执行局工作,他从书记员干起,白天跟着法官下乡,送达文书、制作笔录、查人找物,晚上回家搬着砖头厚的法律书籍学习专业知识。就这样,白天下乡办案,晚上学习充电,凭借着满腔的热情和持之以恒的勤奋,他迅速通过了司法资格考试,并成长为能够独当一面的执行法官。

     多年来的工作中,王晨光始终坚持坚守着自己的底线。曾经有一次,在依法处理了一起案件后,当事人登门道谢时偷偷留下了装有5000元现金的信封。王晨光发现后,骑摩托车追了几里路将钱还给了当事人之后,他明确告诉家人,只要看见陌生人拿着东西就一律不让进门。有人说他傻,但王晨光就是这样----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2015年的一个周末,他陪妻子、女儿到新乡一商场逛街。女儿一扭头说,“爸爸咋站那儿拉着一个人不走了?”原来,被拉的这个人是名被执行人,很长时间寻不见踪影。说来也巧,他当天也来逛商场。王晨光觉得机会难得,最后,家人继续逛街,他带着被执行人坐公交车回到了单位。和“老赖”的偶遇,这不是仅有的一次。但凡碰上,王晨光总要想办法把案件往前推一推。

    2017年,王晨光不负众望地被任命为执行局长。成为执行局长后,不光要自己干得好,更要带领全执行局的同志干好。他用实际行动带领全体干警如期打赢了“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2018年获嘉县法院执行工作质效位居全省前列,获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

    2020年8月的一个周末,王晨光接到当事人举报电话,称两年未曾露面的被执行人贾某正在新乡市某酒店内聚会。得到这一消息,他立即通知应急备勤小组火速集结,第一时间赶赴酒店。到酒店后,得知与被执行人一起聚会的朋友有十几人。如果贸然冲进去,可能会发生激烈冲突,效果也未必会好,在综合考虑拘传行动能否顺利实施、干警安全能否得以保障等因素的情况下,王晨光决定智取“老赖”。首先,向酒店经理说明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取得酒店经理的协助配合。然后,由酒店经理进入包厢,告知被执行人贾某外面有朋友找。待被执行人贾某走出包厢后,立即对其实施了拘传。将被执行人送至拘留所后,时间已是夜晚子时,王晨光虽然满脸疲惫,但心中却甚感安慰。

     王晨光认为执行工作是一门艺术,更是一门科学。在日常工作中同事们都说,王晨光办理执行案件懂方法,有智慧,再难的案子到了他的手里,也总有方法顺利办结,也正是因为这份近乎痴狂的热爱,让他将这“艺术”“科学”掌握到炉火纯青。承办人遇到疑难案件,无从下手时,都会带上案卷,去找王晨光汇报探讨,“有困难,找局长”已成了大家的口头禅。上班时,他的办公室总是“人满为患”,汇报案件的承办人来了一个又一个,电话铃是“才下座机又上手机”;下班时,等到整栋楼的人走完了,他的办公室却是灯火独明,他说:“民商事执行制度这几年迅速发展不断完善,有太多需要学习需要思考的东西,不学习就要落后了!”

     时间带走了青春,但带不走的是王晨光对执行工作二十年如一日的热爱!为民司法,守护正义,这是他的执行初心,也是他的使命。秉公执法,清正廉洁,这是他的信念,也是他的追求,王晨光以满腔的热忱,阔步走在“不忘初心”的逐梦之旅上,用实实在在的的司法业绩,展现了一名当代执行法官的不屈脊梁,谱写了一首新时代人民法官的正气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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