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职业放贷人说“不”

新乡中院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

  发布时间:2019-07-16 13:29:30



     7月16日,新乡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的意见(试行)》,在全市法院推出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进一步规范涉民间借贷案件的诉讼秩序,严厉打击职业放贷、虚假诉讼等民间借贷行为,有效维护民间融资市场秩序。

    今年以来,新乡中院依据最高院、省法院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全市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实际情况,专门出台了《关于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的意见(试行)》,“意见”共分为“准确界定职业放贷人特征、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实现动态管理和构建联动工作机制”等五个部分。

    意见明确,职业放贷人是指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具备发放贷款资质,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出借资金以赚取高额利息,出借行为具有营业性、经常性特点的单位,以及以放贷为其重要收入来源,经常性向不特定对象放贷并赚取高额利息的个人。

   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根据自身实际,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要先进行关联案件查询,上一年度同一或关联原告在全市辖区法院起诉民事诉讼中涉及3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即可纳入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实施动态管理,每年更新一次。法院立案庭、执行局等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协同推进,杜绝职业放贷人利用诉讼程序实现非法利益。

    此外,新乡中院将与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税务机关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就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的实施情况加强预警和研判,完善防范对策。切实建立起打击高利借贷及衍生违法犯罪行为联动惩戒机制。

    会上,还发布了两起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w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