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院到长垣县和封丘县法院督导检查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17-11-02 10:16:02


    10月30日,新乡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明华,执行局局长屈路平等一行到长垣县法院和封丘县法院,就“基本解决执行难”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下一步执行工作做了部署安排。

    张明华副院长对长垣县法院和封丘县法院的执行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两个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他强调,目前已进入“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倒计时阶段,时间紧,任务重,我们要认真对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执行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查摆问题,贯彻落实,按步骤、按计划、按时间节点,对执行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各个突破,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随后,张明华副院长对下一步执行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从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执行行为、严格遵守执行流程等方面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强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大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力度,以执行信息化促执行规范化。三是提高执行宣传力度。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执行亮点工作,塑造优秀形象,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做好第三方评估各项准备工作。要对照第三方评估体系各项指标要求和执行案件“三升四降”标准和要求,加大执行案件办理力度。突出地方优势,打造各自法院执行工作亮点,以优异的成绩、扎实的业绩迎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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