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晓南 从合格军人到优秀司法警察的华丽转变

  发布时间:2017-08-02 09:47:38


    7月28日下午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全省涉军维权工作和优秀复转军人表彰大会上,红旗区法院执行局综合办主任齐晓南同志被授予“全省法院优秀复转军人”荣誉称号。

   齐晓南,1971年出生,1989年3月刚刚年满十八岁的他,怀着对军营的炙热憧憬参军入伍,历任战士、班长,1992年转业至新乡市红旗区法院工作,28年来他历任书记员、法警、法警大队副大队长、执行局综合办主任。从事执行工作20年来,齐晓南以一名优秀军人的作风在法院的执行工作岗位上勤勉敬业、默默奉献,以踏实勤奋、兢兢业业的工作作风,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身先士卒  不畏艰险勇担当

    作为一名法院的司法警察,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是一项重要的职责。2016年,在执行一起强制迁出物品交付五层楼房的重大案件中,齐晓南作为处突警务组组长,带领全市调集的70名法警为执行现场提供安全保障。在齐晓南带领法警用破拆钳打开大门时,发现大厅大门后摆满了煤气罐,如果此时被执行方有暴力抗法行为将煤气罐引爆,或是消息传出引起恐慌,都将造成严重后果。齐晓南果断下令将煤气罐搬至安全区域。在带领法警携带盾牌清理二楼时,发现正对楼梯的窗口上有一包袱,上面正在燃烧冒烟,这时有人叫了一声:“好像是炸药包!”齐晓南临危不乱,命令所有法警后退,独自一人上前排查,并用携带的警棍将该物品挑到地面查看,发现是一个假的爆炸物,顿时松了一口气。关键时刻他头脑清醒、勇于担当,不但保证了执行工作安全进行,也以实际行动向其他法警作出良好示范。

    2017年5月,齐晓南与一名执行干警一同奔赴长治查封一处房产,张贴封条之时,一被执行人手持长砍刀气势汹汹直奔两人而来,此时身处异地荒郊的两人十分危险,齐晓南临危不惧、挺身在前,耐心向被执行人宣讲法律,被执行人最终在他软硬兼施的说服下放下砍刀,得使案件顺利查封。

    齐晓南危急时刻身先士卒、冲锋向前,时刻保持着冲锋陷阵、英勇无畏的战斗精神,不畏艰险、机智勇敢、敢打敢冲的品质深受领导和同志们好评。

                              潜心钻研   侠骨柔情促结案

    执行工作长期以来被称为“第一难”: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双方思想工作难做,各方面的关系难处理,陈年老案难清理……面对难题,齐晓南同志不仅没有畏惧,还勇于实践创新。 在20年的执行工作中,齐晓南抓紧一切时间,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创新方法,他对执行工作秉承 “该硬必硬,当柔则柔,多措并举,案结事了”的理念,认真探索疑难复杂案件的执行艺术和策略,总结出换位思考法、放水养鱼法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有效破解执行难题。

    在处理上访户茹某和房地产公司的“陈年”案件时,齐晓南多次上门拜访,都被态度强硬的申请人拒之门外。齐晓南积极化解被动局面,采取“曲线救国”的方式,从申请人爱好的《易经》切入,打开了与茹某交流的窗口,最终顺利结案,且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至此,这起陈年“骨头案”终于被成功化解,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敢于亮剑    严惩老赖不手软

    在最高法院号召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安排部署下,齐晓南积极加强各部门联动,形成执行合力,加强打击老赖力度。2016年11月16日,红旗区法院首例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案件宣判,该案就是齐晓南法官办理的。

    在该债务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张某承诺把自己名下健身中心转让费用用于偿还债务,岂料张某携款下落不明,拒绝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针对该情况,齐晓南果断决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被执行人张某的拒执罪。在拘留审讯期间,齐晓南反复向张某及其家属耐心释法做工作,被执行人张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偿还了全部债务,该执行案件终于结案。

    多年来,齐晓南执结案件2000余件,2000年、2001年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省“优秀司法警察”;2006年被省高院评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个人”;2011年被红旗区委政法委评为“涉法涉诉先进个人”;2012年被红旗区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政法干警”;多年被中院评为“办案能手”、“执行能手”、院先进等荣誉。

    穿上戎装,他骁勇善战,把青春献给了国防事业;

    走进法院,他智勇双全,全力投身到人民司法事业的新战场。

    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一位优秀复转军人、一位优秀法官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崇高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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