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桌上起争执 打伤牌友获刑

  发布时间:2017-03-27 08:48:54


   牌桌上能怡情,牌桌上也有争执,如果不能理性处理争执,引起矛盾激化将会触犯法律。近日,新乡市牧野区法院对一起因为打牌发生殴打致轻伤的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刘某和张某是一对牌友,这天下午俩人在一超市内打麻将,期间因为赌资问题二人发生争执,两人对骂起来,之后又在超市外面开始厮打,后来被周围的群众拉开。此时,刘某喊眼睛疼痛,随后就报了警。经新乡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被害人刘某所受损伤属轻伤一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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